各部门、各教研组、各班级:
一、评选范围及补助标准
(一)免学费:免学费对象为在我校学籍审批通过的全日制在校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学生。取得学籍但不在学校进行全日制学习的学生,不能认定为资助对象。我校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由财政直接打入我校帐户。
(二)国家助学金:按照文件要求,国家助学金对象评选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审批通过的全日制在校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三)校内资助:对象评选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审批通过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条件
(一)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须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二)免学费评审条件:我校学生免学费的条件必须是学籍审核通过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学生,如实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免学费申请表》。
(三)校内资助评审条件:我校学生申请校内资助的条件必须是学籍审核通过的全日制在校学习的学生,参照国家助学金评审条件,学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石店职高困难补助申请表》。
三、评审工作程序
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和校内资助对象的认定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操作,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在享受补助范围内的中职学生中组织评审。
(一)国家助学金评审认定程序
1、组织申请
(1)学校学生资助中心负责计算出学校全部助学金受助名额,并根据学校和各班级具体情况进行名额的调配。
(2)各班级按照学生资助中心下达的补助名额数,根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组织评选,学生需提交相关的符合条件的证明和贫困证明材料。
2、评审。
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受助学生资格进行严格认定。
(1)一级评审由新生所在班级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2)二级评审由学生资助评审小组负责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
(3)三级评审由学校校长把关,校资助领导小组、总务处、教务处、招生办共同参与,评审后的相关材料由学生资助办,整理、造册汇总,校长根据一、二评审情况对我校享受资助学生情况进行认定签字,并签署认定意见。学生资助办将学校认定结果报上级学生资助中心,最终审核签章后在校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再为受助学生办理相关资助手续。
(二)免学费资助评审认定程序
1、组织申请:
(1)在学生资助办的指导下,免学费申请由新生所在班级班主任负责组织实施,由班主任签署班级审核意见并签名。
(2)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将填写好的《安徽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申请表》,附带有关材料交给学校学生资助办。
2、评审。
(1)各班级按有关文件要求组建评审小组,评选出资助办给定的资助对象名单。评选结果在班内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交学生资助办。
(2)学生资助办根据各班级提交的材料协调教务处、总务处、招生办共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进行详细核查,并进行初步认定、汇总后在规定的时间报送资助领导小组审核签章,由学生资助办具体办理资助相关事宜。
(三)校内资助评审认定程序
校内资助评审认定程序参照国家助学金同样实行三级评审。
四、工作要求
按照上级中职学生资助评审工作要求我校评审、报送工作必须做到科学、严谨、及时、准确,坚决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后须按照要求及时组织实施,安排好学生提交资料、审核、公示及汇总时间。
霍邱工业学校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