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教研组、各班级:
为了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决定在学校资助办实行AB岗工作制度。
一、 我校资助办实行A(第一责任人)、B(第二责任人)岗工作制度。
二、A、B岗工作是指在工作日内资助办工作人员A岗责任人因各种原因不在岗时,B岗责任人自动接替顶岗的工作制度。
三、实行A、B岗工作制的目的是不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部门的工作出现漏洞,无人管理、该办的事项缓办,急办的事项延误。
四、A、B岗工作职责
1、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要确定A、B岗,避免出现脱岗现象。
2、A岗责任人离岗前,必须提前做好向B岗告知及工作移交。特殊原因来不及移交的可用电话告知等方式,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3、B岗责任人顶岗期间,应认真负责做好A岗工作。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4、B岗工作人员可为多人。顶岗顺序由部门安排,以便在A岗和其他B岗不能上岗时按顺序顶岗。
5、资助办应加强对工作人员适应多岗工作能力的培训。保证B岗人员能够高质量完成A岗所有工作。
备注:A岗 姜孝东 B岗何伟
霍邱工业学校
2017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