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 号)精神, 我校在校学生享受国家资助扩面提额,具体如下:
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资助标准
从2025年春季学期起,我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三年级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平均资助标准由2000元/生/年提高到2300元/生/年。2025年春季学期将按照1100、1750二档发放。从2025年秋学期开始将按照新标准分三档实施:1200元,2200元,3500元(即每学期资助标准为:600元,1100元,1750元)。各班级要及时更新资助宣传栏,并通过班会、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宣传新调整后的资助政策,确保学生和家长应知尽知。(备注:原有其他资助政策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