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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工业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项目成交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17】 【来源:】 【发稿人:霍邱管理员】 【阅读次数:

一、项目名称:霍邱工业学校心理咨询室建设

二、项目类型:咨询室装修及心理设备采购

三、项目单位:霍邱工业学校

四、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五、项目预算:30万

六、最高限价:30万

七、中标(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霍邱县美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玖万玖仟肆佰伍拾玖点陆陆元(小写:299459.66元)。

评审专家名单: 李 利 王仁安 杨应海 何新星 周明涛

公告期限:2022年11月17日-2022年11月1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2022年11月20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一周内),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邱工业学校(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石店镇东大街)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出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出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霍邱工业学校

地  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石店镇东大街

联系方式:李先生:15805649982

             霍邱工业学校

2022年11月17日